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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江崭对毛毛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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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明明是毛毛的父亲,可是他不认他,只拿他当达到自己目的的小棋子。

-----正文-----

多年流浪的经历让钟意在某些事上比一般人更加心细。他没有乘坐任何公共交通工具,而是带着毛毛搭黑车去了一个小县市。

他其实很喜欢这种地方的生活,总觉得自己十七岁以前也许就是这样过的。

孩子的户口他上到了自己的户籍本上,他给毛毛起了学名叫“瑞安”。拿到加了铅印的户口本时,钟意激动地抱着孩子贴贴,叫他毛毛又叫他安安,毛毛也跟着嘻嘻笑。

从办事处出来,他们去吃了麦当劳。

吃饭的时候毛毛激动地和钟意说:“爸爸,这个薯条原来是脆的呀!”

毛毛其实也吃过麦当劳的。他小的时候,钟意曾捡到了一袋别人没吃完的食物,带回了棚屋。那时候毛毛吃着软烂的薯条和化成奶油的冰淇淋也笑得像个小太阳。

钟意替他擦擦嘴边的番茄酱,说我们现在有钱啦,等会儿爸爸带你去买衣服。

批发市场,一件橙色的羽绒服,毛毛穿上去像个快乐的小橙子。

150块钱,钟意不太会砍价,最后付了140买到,多出来的十块钱,他给自己挑了一件灰色t恤,耐脏。

然后他牵着举着棒棒糖的毛毛回了出租屋。

他们住的房子很小很旧,但好在不用合租。毛毛被拐走过,虽然现在看起来像个正常的孩子了,但其实极度缺乏安全感,怕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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