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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做末世狗,不做末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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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降临,丧尸当道。

方澈醒来时正躺在一张单人硬板床上,昏迷前的记忆一幕幕回到脑海中。

他是被秦于笙救了的。当时他被丧尸追赶,走投无路之下从高架桥上跳了下去,由于受伤太重,失去了意识,晕迷前看见了秦于笙。

虽然,即使秦于笙不救他他也不会死。

末世后,有些人陆陆续续开发出了异能,可以凭借强大的能力自保,甚至能够聚集起属于自己的势力,在末世中开拓出一片有秩序的安稳的地方。

秦于笙是雷金双系异能,末世刚开始就开发了异能,强大的武力再加上过人的头脑和雷厉风行的手段,很快就成了雄踞一方的大人物。

方澈在末世前就认识秦于笙,但两人并无交集。

方澈原本是个富二代,而且还是他们那几个富二代圈子里最有出息的,但秦家,是他们所有人都需要仰望巴结的存在。

秦家在商界本来就是屹立不倒的神话般的存在,更吓人的是他们还有军方的背景。

秦于笙大学上的是军校,毕业后进军队当了特种兵,几年后退役接手家里的生意,又展现出了杀伐果决的商业手段。人人见了都得恭恭敬敬地叫一声秦少,生怕一个不留神就断了自己的生路。

但方澈还知道的是,秦于笙末世前是混字母圈的,在圈子里以心狠手辣和霸道护短而着称。

他曾因为养的狗犯了错就把人教训得只剩一口气,也曾因为自己的狗被人欺辱就让人把那人调教成了没有自我只会发情的母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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