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十三岁,我被蒙上眼睛,带到一座挺高的楼房顶层的房间里。
半夜的时候,迷迷糊糊地被摸醒,在清醒的瞬间我一匕首插进压着我的男人的后颈。
插得太深,鲜血流了我一脸,一脸代表死亡的温热鲜血。
我尖叫着推开男人,却被他死死地抱在怀里,那么紧,那是拉着你一起下地狱的力量。
没有人进来。一个人,被一个死人抱着,窗外是代表淫乐的万家灯火。
也不知忍了多久,我开始哭。哭完了擦干眼泪,从冷却僵硬的尸体上拔出匕首,一刀一刀地将两只手都切了下来才离开那个怀抱。然后我拎着匕首走了出去,长长走道尽头站着伯父伯母,一个冲我冷面点头,一个嗔怪般地盈盈巧笑。
这是我第一次杀人。计划用的媚术完全没派上用场。
后来的好几次,都算是失败。
伯母抚额轻叹:“紫尘,你不觉得他们死得很恶心吗?就用眼睛盯着他们笑笑而已,那群草包就该死得像个呆瓜样!”
从来不觉得她说的这句话有什么逻辑与道理可言。
但很实用。
十四岁,我开始被领进不同的楼房。匕首无法使用,便一个个试验起毒杀系的新药剂。作案完很潇洒地跳窗逃脱。
我总喜欢在那些男人被迷惑时说一句话,用最妩媚的笑与最轻柔的声音,“星星,是需要打开窗户看的呢~”
就像美杜莎一样。用黑色的带子蒙住眼睛,当带子取下,墨色沉绛的眸子缓缓睁开,眼中的人,只有你。所以,你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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